» 在我们的事务所,“合伙人”不仅仅是一个职位。更是一种态度。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总是赞成,但我们在所有部门,包括我们的执行团队提倡友好合作、尊重和欣赏的文化。

这意味着我们几个最有经验的合伙人很乐意组成一个团队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在类似案件中,一位合伙人将处理侵权诉讼, l另一位将处理平行无效程序,还有一位将提供反垄断和合同法问题方面的专业知识。

最重要的是,即使遇到最复杂的案件,我们也集中个人力量争取赢得胜利。因为我们都知道,我们的客户首先是我们公司的客户,而不是某个人的客户。这即是我们的态度。 当然,我们是由一流的人才组成的团队。 但只有在一起,我们才找到同样的彼此。«

Pascal Böh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