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DEHLE PAGENBERG DOST ALTENBURG GEISSLER
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法

2004年7月经大幅度修改的新的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案可称为是日常工作中与不正当行为作斗争的有效工具。只要不正当竞争法还没能以相应的,2005年5月11日发布的关于《不正当商业行为》(the Unfair Commercial Practices)的指令(2005/29/EC)为基础在整个欧洲范围内以得以协调,执业者们在世界第三大经济体从事商业活动时,仍须将注意力集中在德国法律上。若案例涉及本地市场,德国法院一般都比较愿意确认管辖权并受理申请案件,而所谓的“择地行诉”(forum shopping)尤其是在网络侵权的情况下已经变得非常普遍。

不正当竞争案例,诸如误导性广告或攻击性商业行为等,常常涉及为其产品竞争最终客户的企业。可想而知,快餐、保健、化妆品等行业尤其容易受到不正当竞争的强烈冲击。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案提供了一系列有效的保护方法打击仿冒产品(不依赖外观设计和三维商标保护),并重点打击产品来源弄假和利用他人声誉的行为。多年以来,在德国所有级别的法院,上至联邦最高法院,巴德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都是诉讼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先头部队之一。

德国的不正当竞争案例法能快速地促成临时禁令(也称诉前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保护请求(protective brief)以及异议程序之间的交互作用,在整个欧洲独一无二。每一年,巴德勒律师事务所都会在十几个德国地方法院递交几百件中间禁令(interlocutory injunction)和保护请求的申请。保护请求可以用来作为防范单方禁令(ex parte injunctions)的有效手段。在这方面,我们的律师行动果敢、迅速,保障客户的商标和产品免遭诸如比较性广告、互联网供货或传统的伪冒产品等不正当行为的影响,深受客户喜爱。

联系

律师

Jochen Pagenberg (约亨 · 帕根贝格)
Reinhardt Schuster (赖因哈特 · 舒斯特) 
Dietrich Beier (迪特里希 · 拜尔)   
Claus M. Eckhartt (克劳斯 · 埃克哈特)
Henning Hartwig (亨宁 · 哈特维希博士) 
Christoph Lenz (克里斯托夫 · 伦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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