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识产权咨询,代理在德国各法院进行的专利争议案。工作重点还有:实用新型、版权和带技术含量的不正当竞争案。技术领域有:医疗技术、汽车技术、电信技术、计算机技术(软件)、木材加工、体育装备、机器和设备制造等。
经常参与跨国专利侵权案例,尤其含美国,并与所里其他专利律师一道在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专利法院、欧专局和德专局代表委托人处理(并行的)无效、异议和撤除案。另外他还咨询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合同和战略性准备事宜;如何避免法庭纠纷和雇员发明法咨询也是蒂尔曼 ▪ 穆勒-斯托伊博士的工作内容。
目前,蒂尔曼 ▪ 穆勒-斯托伊博士正代表一家领先的美国玻璃涂层技术公司处理其各大专利侵权案,他目前的客户还有:一家德国法兰克福股市DAX的上市运动装备公司(运动鞋技术)、一家领先消防技术(水雾体系)的芬兰公司、多个与集团公司相连的欧洲地板传动技术公司;之前他就经常参与与JPEG和MPEG标准相关的跨国专利纠纷处理,包括德国、荷兰和美国。
蒂尔曼 ▪ 穆勒-斯托伊博士是位于慕尼黑的州高级法院后补官员培训处讲师并兼任慕尼黑技术大学工商业产权专业讲师,他常就专业实践及其具体问题发表公开演讲并出书立著(也见:出版书籍)。他还取得了“经济调解员”(CVM)资格,常被如《JUVE工商律师事务所手册》等权威专业刊物推荐为应录用的知识产权法律师。
| 1998 - 2004 | 德国多家国际律师事务所、美国伊利诺州芝加哥市Leydig、Voit & Mayer律师事务所、得克萨斯州奥斯汀Baker Botts律师事务所进行培训 |
| 自2004年起 | 慕尼黑巴德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
| 2006 | 中国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East IP Services)访问律师 |
| 自2010年起 | 巴德勒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 1997- 2002 | 就读德国内根斯堡大学、英国阿伯丁大学法律专业 |
| 2002 | 初级国家考试 |
| 2004 | 二级国家考试 |
| 2004 | 获得律师执业许可 |
| 2005-2008 | 获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
| 2006-2007 | 获“经济调解员”(CVM)资格 |
| 2009 | 获知识产权专业律师许可 |
德语、英语